台中市立台中第二高级中等学校 图书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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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规章

阅览规则
  • 凡本校教、职、员、工、生均可自由入库阅览。 
        阅览时间除寒暑假另行规定外:
     周一~周四     上午08:00 ~ 18:00
     周五            上午08:00 ~ 17:00
     周六及周日       不开放。
  • 进入书库,私人物品请放置于置物柜内,不得携带入库。
  • 欢迎入馆阅览图书、报章、杂志,阅览后请放回原处,请勿任意携出室外。
  • 阅览时,请保持肃静,注意清洁,请勿随地抛弃纸屑杂物。
  •  阅览人请勿在室内吸菸、吃零食或高声谈笑。
  • 借阅图书、报章、杂志,请勿裁剪污损、调换,应保持书报完整。
 
借书规则
  • 本馆书库专供本校教、职、员、工、生阅览参考使用。
  • 借阅图书时间,除寒暑假另行规定外,定为:   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周一~周四     上午08:00 ~ 18:00
      周五          上午08:00 ~ 17:00
   周六及周日        不开放
  • 图书欲借出时,请向图书馆员办理外借手续。
  • 学生借书,一律凭学生证办理。
  • 每次借阅图书:教、职、员、工以五册为限,学生以三册为限。
  • 借出期限:教、职、员、工以一个月为限,学生以二星期为限。
  • 借出之图书如有遗失、毁损,应照章赔偿。
  • 参考书、期刊限馆内阅览,一律不得外借。
  • 所借图书,如遇本馆亟需收回时,应于接到通知后,迅速归还。
 
视听媒体使用规则
  • 目的:
 本馆为配合各科教师教学需要,培养学生有独立的学习能力,扩大图书馆休閒服务范围,特定本规则。
  • 本规则所称教学媒体包括下列资料:
      (
    一)
    硬件:
        DV摄影机、投影机、录音机、照相机、银幕等。 
      (二)软件:CD, VCD, DVD。
  • 教师借用:
      CD, VCD, DVD
    等套装媒体,以一套为限;其它独立资料,则以三捲为限。请亲自至图书馆办理借用手续。
  • 学生借用:
      一律凭学生证办理。借用软件须于前一天办理预约登记,并且限在馆内使    用,不得携出馆外。
  • 学生使用时间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周一至周五:12:00~12:40及17:00~18:00。
  • 借用期限:
        教师以三天为限,学生必须当天归还。
  • 教学媒体之使用应以教学为优先,使用时须悉心爱护。
  • 借用之媒体如有遗失、损毁,应照价赔偿。
  • 所借媒体,如遇本馆亟需使用时,应于接到通知后,迅速归还。
  • 本规则经行政会报通过,并经校长核定后实施,修订时亦同。
 
网际网络使用规范
  • 本区电脑于本馆开放时间供全校教职员生上网查询资料使用。
  • 本馆保留一部电脑专供线上公用目录、数据库、大英百科之查询使用,请勿做其他用途。
  • 使用电脑请确实遵守本校「校园网络使用规范」。
        http://203.71.212.1/lib/cc/school_internet.htm
  • 个人之资料请勿储存于电脑硬盘中,本馆定期清除硬盘中之资料。
  • 禁止进入电玩、色情网站聊天室。
  • 请勿更改电脑任何设定值。
 
影印机服务办法
  • 本馆影印机以服务全校师生为目的,凡本馆图书、期刊、均欢迎影印。
  • 影印时自行注意有关智慧财产权之规定,如有发生侵权事宜,本馆概不负       责。
  • 本馆采自助式影印,学生影印,请自行至投币机投币影印。
  • 老师可使用公务用影印卡,影印非馆内资料,超过 20 张时,请至设备    组。
  • 使用影印机时,若有不清楚之处,可随时请教本馆馆员。若有故障发生,亦       请通知本馆馆员处理。
  • 请随时保持影印区之整洁,大张废纸请折好于地上废纸篮中,垃圾及碎纸请   放于垃圾筒中。
  • 打印网络资料,请洽图书馆人员,每笔资料以一份为限,每张工本费二元。
  • 如有任何问题,可请图书馆人员协助。